外贸报关术语被称为国际贸易市场上的“无声语言”,是非常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那么,我们就来看看使用外贸报关术语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吧!
A。风险和成本的分配。
《通则》 以“船上”为分界线,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和成本责任。风险是指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成本是指正常运费之外的费用。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充电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从岸上起吊到装进船舱。以船上为限,不可能划分双方的责任。由于该一般规则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在销售合同中另有约定。在实际业务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已装运提单”,即双方同意卖方在装船前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B。 FOB 模式下的船舶贷款捆绑问题。
《通则》规定买方必须将船名、装运地点和所需交货时间充分告知卖方。在实践中,要确保卖方的库存与买方通过船运交付的货物相关联。此到达通知至关重要。必要时,合同可以规定买方在船舶抵港前通知卖方。
C.CFR 交货通知。
在CFR方式中,卖方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通知买方及时购买保险。如果买家为进口货物办理保险,保险公司根据相应的发货通知对货物进行承保。如果卖家没有及时通知买家发货情况。如果买方无法及时购买保险,卖方仍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因此,在CFR方式的情况下,卖方必须特别注意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D.FOB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修正本》 FOB 分为六种类型,只有第五种是海运港口 FOB。
FOB 与《通则》 类似,但通过此术语,出口报关的责任由买方而非卖方承担。因此,如果您使用 FOB 与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地区谈判进口贸易,请在 FOB 后添加船舶名称。还应明确的是,另一方(卖方)负责组织出口清关手续。
E。由于租船时需要承担装卸费用,如果采用班轮运输,则装卸费用包含在班轮的运费中。
但散货租船时,应在租船合同中单独约定船舶是否负责装卸,即卸货费用是否包含在货物中。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谁承担装卸费用。这通常是通过贸易术语的变形来解释的,即在贸易术语之后添加单词和短语。
a。如果交易是FOB,那么谁承运货物就非常清楚了。
FOB 条款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FOB Liner Conditions(FOB Liner Conditions),运输按照班轮进行,由运费的付款人即买方承担。FOB Under Tackle负责将卖方的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船钩位置,买方承担起吊费用。
FOB Stowed(船上免费仓储),卖家负责将货物装进仓库并负责运费,含运费。转运费是指商品进入展厅后进行摆放、整理的费用。
FOB修边(含FOB修边费),卖家将承担货物的仓储和运输费用,包括修边费。调平费是指调平进入货舱的散装货物的费用。
b。交易以CFR和CIF形式进行。必须明确卸货费用由谁承担。
CFR 和 CIF 术语具有相似的词形变化。以CIF为例,主要有:CIFLinerTerms(CIF班轮术语)。卸货费用由货物的付款人即卖方承担。
CIF Ex Ships Hold(CIF 舱底交货),买方承担将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CIF Landed(到岸价),卖方承担货物在目的港岸上卸货的费用。包括渡轮费和码头费。
F。象征性交付。
卖方将货物装船并在装运港交付给买方,然后卖方办理一定的手续(如单据付款、信用证)后完成。就交货义务而言,运输单据上的签发(或发货)日期为“交货日期”。这种方法称为符号传递。在这种方式订立的合同中,卖方只负责运输,不必保证货物的交付,因此也称为货物运输合同,以区别于交货合同。
FOB、CFR 和 CIF 等术语都是象征性交货。因此,买方支付文件费用,因此随附文件在此类交易中具有特殊含义。
以上介绍了外贸报关术语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对外贸报关术语使用不同的一般解释意味着买卖双方承担不同的义务、责任和风险。采用何种交易条款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合同的顺利执行。不同的外贸报关期限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风险点不同。因此,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深思熟虑、合理选择外贸报关术语,可以使进出口商有效防范和降低因贸易术语本身或使用的限制性、欺骗性贸易术语带来的风险。由出口商。
原创文章,作者:sind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52foreigntrade.com/2023094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