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指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商品进行税收征管的业务流程。为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管理,海关总署发布2017年第29号通知。 194号文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和征管制度,确保税收征管公平、合理、高效。
首先,根据公告规定,跨境零售商品完税价格应当为实际成交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运费和保险费。该规定已成为跨境商品价格审核的基本原则,确保准确征税。
第二,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跨境征收采用代收代缴制,纳税人为消费者(客户)。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海关注册申报企业作为征税义务人,负责向海关征收消费者应纳税款。
三是跨境电商税收征管采用“联合征税+循环担保”模式。义务代收代付企业须向海关提交充分、有效的纳税担保,海关将按时限对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商务跨境零售进口税款进行代征代收。这种模式既保证了税收的及时征收,又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最后,根据公示规定,自公示之日起30日后,对于未撤回、退回的清单,征缴义务人须到海关办理纳税手续释放后 31 至 45 天内到办公室。缴纳税款后,相应金额的担保金将退回公司账户,作为进一步业务的担保。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遵循2号通知。海关总署发布的194号文涵盖了商品价格审查、征缴制度、综合征税、循环担保模式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一流程,可以有效控制跨境电商进口税收,确保税收准确征管和经营合法合规,为跨境电商行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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