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贸易的强劲发展,电传提单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提货方式逐渐受到跨境电商企业的青睐。但由于全球范围内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限制电传账单的发放,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降低跨境贸易风险,需要谨慎选择合作伙伴,选择合适的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逐步推广使用海运单代替电传提单。
1。谨慎选择电传签发提单的贸易伙伴。
进行跨境贸易时,存在无法收取电传提单的风险。因此,在交易前,有必要仔细检查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在充分合作、诚信行事的基础上,需对贸易伙伴的交易记录进行认真调查,并可依托其他方境内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评估。针对不同的国家、地区、公司,应采用不同的发货方式,并提前支付货款部分,以增加信心。
2。选择合适的贸易条件和结算方式。
在贸易术语的选择上,建议出口商尽量选择CIF(成本加保险加运费)和CFR(成本加运费),而不是FOB(船上交货)。由于FOB,买方成为海单上的托运人,从而导致出口商的孤立。在CIF和CFR情况下,卖方是提单上的托运人,可以全程控制货物,确保只有在付款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才发出电传放货单。
在结算方式方面,建议出口商采用提前付款方式,提高提前付款比例,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以降低风险。
3。选择有实力的船公司,推广使用海单。
对于中小型外贸公司来说,通常都是找船公司租船订舱。为了降低风险,应选择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船公司。出口商应主动选择船运公司而不是进口商,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建议逐步推广使用海单代替电传提单。虽然两者本质上区别不大,但同样都是法定的交货凭证。但国际商会《2010INCOTERMS》和《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为海运单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依据,使用海运单进行交货更为安全。
总之,电传提单在跨境贸易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但要谨慎选择贸易伙伴,选择合适的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并逐步推广使用海运提单,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保证企业国际贸易的顺利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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